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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夢幻小精靈 於 2007-9-25 06:01 PM 發表
多謝-v-
我會睇住你地
十誡::
第一條(3節)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上帝。
第二條(4-6 節)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,下地,和地底下,水中的百物。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它,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。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,愛我,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。
第三條(7節)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,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,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。
第四條(8-11節)當記念
安息日,守為聖日。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,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。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,僕婢,牲畜,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,無論何工都不可作,因為六日之內,耶和華造天,地,海,和其中的萬物,第七日便安息,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,定為聖日。
第五條(8節)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
第六條(13節)不可殺人。
第七條(14節)不可姦淫。
第八條(15節)不可偷盜。
第九條(16節)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。
第十條(17節)不可貪戀人的房屋,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,僕婢,牛驢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
第一條就犯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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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babyqueen_1112 於 2007-9-25 06:05 PM 編輯 ]